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衡教辅专治办通[2017]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5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共衡阳市纪委、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纪发[2017]3号)和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辅专治办通[2017]1号)文件规定,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全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于8月上旬、中旬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是否按要求成立专项整治机构,是否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是否发布了专项整治公告、设立并公开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各县市区是否确定了重点解剖单位并制定重点单位解剖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督查工作安排

本次督查采取面上材料报送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衡纪发[2017]3号和衡教辅专治办通[2017]1号文件规定,把专项整治机构、实施方案、重点单位解剖方案、专项整治公告、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文件资料及时上报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凌建军,电话:8811352,邮箱hyedujb@163.com)。

2、现场督查:8月上旬,结合衡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查,对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南岳区等八个县市区开展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查;尔后,对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珠晖区等四个城区另行组织开展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查;市直学校的现场督查于9月初与开学工作督查一并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市直各中小学校应高度重视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汇报前段时期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整理并向督查组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含工作汇报文字材料),积极配合做好专项督查工作。督查工作完成后,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通报督查结果。各督查组、各被督查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

 

衡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专项整治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主办:衡阳市教育局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4号 技术支持:捷报科技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811333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