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春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指南
现将我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领取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通过人员按照下列要求前来办理。
一、
二、
三、领证要求:
三、
1.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需妥善保管。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原件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4.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96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