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春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指南
现将我市春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领取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通过人员按照下列要求前来办理。
一、 领证人员:
2017年春季报名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在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
二、 领证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3日(工作日内,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9:00-——12:00,13:30——17:00)。
地点: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高中以下教师资格证在各县市区领取)。
三、领证要求:
本人亲自领取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受理凭证,代领者另须出示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
三、 注意事项:
1. 领证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需妥善保管。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原件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4.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969015。
衡阳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