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2017年秋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7-12-12 16:24

现将我市秋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领取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通过人员按照下列要求前来办理。

一、领证人员:

2017年秋季报名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在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

二、领证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9日(工作日内,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9:00—12:00,13:30—l7:00)。

地点: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高中以下教师资格证在各县市区领取)。

三、领证要求:

本人亲自领取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受理凭证,代领者另须出示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领证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需妥善保管。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原件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4.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联系电话:8969015。

 

 衡阳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2017年12月13日  

 

主办:衡阳市教育局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4号 技术支持:捷报科技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811333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