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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出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纲要

来源:衡阳县 唐祝生   发布时间:2018-01-19 15:00

近日,衡阳县教育局下发《衡阳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全县中小学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纲要》指出,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变更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休国家法定假日。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基本规范,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中,努力打造高效课堂。作业布置要坚持目标明确、数量适当、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的原则,坚决杜绝把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纲要》要求,学校要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普通高中学校每学期每年级每学科全校公开性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初级中学全校公开性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5次,完小全校公开性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2次,其它小学每学期不少于8次,全校公开性教研活动要有完整的活动资料记录。学校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学校其他校级领导、教务主任、教研室主任、乡镇基教助理、教研助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学校其他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乡镇(园区)学区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学校一般教师、乡镇(园区)学区其他管理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规模较小的初级中学、包班的村小及教学点上述指标可适当减少)。

《纲要》明确,学校德育工作要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要形成“学校根本任务是育人,育人先育德,学校无处不育德”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打造高品位的“人文校园”、高质量的“绿色校园”和安全有序的“平安校园”。要积极培养学生“热爱科学、勇于探究”的良好习惯,鼓励学生利用寒假、暑假、长假参加社会实践探究活动并写出社会实践报告。

《纲要》强调,要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推行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按时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确保学生在校园内除正常体育课外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家校配合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各中小学每年必须举办一次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运动会。

《纲要》还特别要求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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