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教育文告

关于开展全省2017年“支教路?‘三区’情”征文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7〕425号)

来源:教师工作科   发布时间:2017-11-29 10:56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我省自2013年启动实施了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三区”支教)。该项工作为缓解我省“三区”县中小学师资严重不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反映 “三区”支教工作有关情况,展示“三区”支教教师形象,总结经验,推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省“三区”支教工作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三区”支教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84号)部署安排,决定组织开展全省2017年“支教路?‘三区’情”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组织

本次征文活动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本次征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市州教育(体)局、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发动和实施工作。

二、参评对象及主题要求

1.征文对象

往届和在岗“三区”支教教师,“三区”支教各派出和受援单位相关工作管理人员。

2.征文主题

突出“‘三区’支教”主线,重点反映参与“三区”支教教师的工作与生活、成长与收获;推介“三区”支教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工作经验、典型案例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评审要求

本次征文按“教师类”和“管理类”两类进行征文。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按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评总人数的10%,二等奖占参评总人数的15%,三等奖占参评总人数的25%。同时,根据学校、教育局推荐的文章质量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奖励办法

1.由省教育厅通报评审结果并向获奖人员及单位颁发证书。

2.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对本次征文的组织发动和实施情况,纳入省教育厅对各地“三区”支教年度考核的内容。

五、作品提交

1.由参评对象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直接将作品纸质稿和电子稿送省教育科学院。截稿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

2.联系方式:

(1)长沙市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706室,邮编410005,电子邮箱:234381545@qq.com。  

联系人:陈波涌,电话:0731-84402906。

(2)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何国清,联系电话:0731-84714916。

 

附件:1.湖南省“支教路?‘三区’情”征文活动具体要求

2.湖南省“支教路?‘三区’情”征文活动报名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8日

 

三区支教征文通知(湘教通〔2017〕425号)(1).doc

主办:衡阳市教育局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4号 技术支持:捷报科技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811333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